103年體育專業人員培訓
(一)教育部體育署為輔導機關企業運動社團建置及運作,強化基層體育組織,鼓勵機關企業重視員工運動權,增進國民參與體能活動,提升體育專業人員就業機會,特委託健行科技大學規劃辦理「輔導機關企業建置運動社團試辦計畫」,透過本計畫補助聘用體育專業人員及運動社團指導員進駐企業及機關,推動員工體育運動,俾培養職工規律運動習慣,增進國民體能,試辦期間自102年10月至103年8月。
(二) 詳請請見「輔導機關企業建置運動社團試辦計畫」103年體育專業人員培訓甄審簡章。
「輔導機關企業建置運動社團試辦計畫」
103年體育專業人員培訓甄審簡章
一、計畫緣起
(一)教育部體育署為輔導機關企業運動社團建置及運作,強化基層體育組織,鼓勵機關企業重視員工運動權,增進國民參與體能活動,提升體育專業人員就業機會,特委託健行科技大學規劃辦理「輔導機關企業建置運動社團試辦計畫」,透過本計畫補助聘用體育專業人員及運動社團指導員進駐企業及機關,推動員工體育運動,俾培養職工規律運動習慣,增進國民體能,試辦期間自102年10月至103年8月。
(二)本計畫第1階段已核定4家廠商申請體育專業人員,包括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華亞科技有限公司;第2階段於102年11月下旬開放申請(預定12月13日截止)。本案培訓甄審合格之體育專業人員,未來將有機會分發至機關企業服務;為選出具備體育運動專長、行政企劃能力且熱情的體育專業人才,招募採「選、訓、考、用」方式,包括書面審查(選)、職能培訓(訓)、口試筆試(考)及媒合分發(用)辦理,並預定於103年1月完成分發。
二、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基本資料表、兩吋大頭照3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項體育運動證照影本、自傳及運動專長等證明文件。
(二)所送學經歷相關資料,必要時得繳驗正本。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之事實者,除取消錄取外,已參訓者需核實賠償培訓費用,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培訓甄審作業流程
(一) 資格審查:採書面審查,項目包含學歷、經歷、專業證照、參訓動機與自我期許等;經書面審查通過者,取得參加職能培訓資格(至多錄取30人)。
(二) 書面審查通過者,必須參加職能培訓(102年12月23日至26日;地點:健行科技大學),課程包括體育活動企劃與教案撰寫、大型活動行銷規劃與舉辦、運動指導需求調查與操作、問卷資料建置、體育遊戲、體適能、體適能檢測、運動改造大腦、運動與健康、打造運動島計畫與全民運動政策等,課程表另於計畫網站公告(http://sportorg.uch.edu.tw/)。
(三) 職能培訓期滿,得安排與機關企業媒合面試,併同筆試成績(課程內容命題,占30%)及口試成績(體育運動專長、行政企劃專業能力等,占70%)作為分發依據;總成績70分以上者頒發結訓證書,正取名額目前暫定10位,備取名額至多10位,錄取名額配合本試辦計畫第2階段受理公告廠商申請體育專業人員人數調整。
(四) 體育專業人員以大專以上體育相關科系畢業且「具備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規定之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者優先(需完成培訓且成績合格)。
(五) 如因第2階段受理公告後,機關及企業申請體育專業人員人數不足,正取人員未能於103年完成分發者,將依其成績順序,改列打造運動島計畫儲備人員,得於後續相關人力計畫優先推薦。
四、重要時程
(一) 受理報名截止日(寄達日):102年12月17日(二)17:00。如採郵寄方式送件,請自行預估郵遞轉送時間,逾時不受理(非以郵戳為憑)。
(二) 書面審查結果網站公告:102年12月19日(四),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
(三) 職能培訓、面試及筆試:102年12月23日(一)至26日(四)。
(四) 分發結果網站公告:102年12月27日(五),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
(五) 體育專業人員至服務單位報到:第1梯次103年1月2日(四);第2梯次原則於103年1月底前完成分發。試辦期間於103年1月至8月。
五、注意事項
(一)本試辦計畫係依據「機關企業建置運動社團試辦要點」辦理,補助聘用體育專業人員試辦期間自103年1月至8月(體育署補助月薪3萬3,900元、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費用),薪資補助按月計算,其工作未滿一個月者,以實際工作日數比例計算。
(二)各該受聘體育專業人員不得於同一期間重複領取政府機關其他相同性質就業促進相關補助或津貼。
(三)聘用人員差勤情形由服務單位進行輔導管理,並定期考核作成紀錄。體育專業人員分發至機關企業後,有重大違失情事或工作不能勝任,經計畫輔導團訪視勸導仍未改善者,得提報體育署審議。
(四)立法院審查預算指定刪減體育署總經費、試辦專案經費或政策調整時,得變更計畫執行內容及調整補助內容。
(五)本簡章未規定事項,依「機關企業建置運動社團試辦要點」及其他有關法令辦理。
六、體育專業人員工作內容:
(一)建置服務單位運動社團基礎資料(包含原有及新增資料)。
(二)協助調查員工規律運動現況。
(三)規劃輔導服務單位新增運動社團。
(四)規劃推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包含上班前、午間休息、下班後及例假日等)。
(五)規劃推展員工眷屬體育休閒(例如:機關企業游泳)活動。
(六)規劃建立服務單位特色運動。
(七)提供體育運動相關專業諮詢服務。
(八)協助組隊參加各該員工運動會或各該體能活動。
(九)參與體育署舉辦職前講習及相關研習課程。
(十)配合推動全民運動政策相關事項。
七、洽詢專線:健行科技大學劉俊毅老師(03)458-1196轉3783、0920-973-266,電子郵件:max.lui@uch.edu.tw;計畫網站:http://sportorg.uch.edu.tw/。